各二级党组织,各二级学院、部处、直属单位:
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着力构建“三全育人”体系,不断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,倡导广大教职员工品德端正、读书好学、言行一致、热爱学生,根据《9001zz以诚为本“树人奖”评定办法(试行)》(绍学院党委〔2021〕10号),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三届“树人奖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全校在编在岗教师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师德高尚,品德端正。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执着于教书育人,有热爱教育的定力、淡泊名利的坚守,符合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标准,是以德施教、以德立身的模范。
2.为人师表,读书好学。做到言行一致、热爱学生,坚持好学上进、刻苦钻研,在爱岗敬业、为人师表、关爱学生、无私奉献等方面具有较大影响,能起到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。
3.潜心育人,成效显著。长期在一线从事教书育人工作, 教育情怀深厚,注重创新实践,教育教学效果得到同行专家认可,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成效方面成绩突出,深受广大学生推崇和爱戴。
三、推荐名额
各二级党组织推荐1-2名。学校最后评选确定2-3名获得者。
四、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
1.申报推荐(3月8日前完成)。各二级党组织认真组织教师申报与推荐,可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建议,加强组织把关。各二级学院(部门)上报人选前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并在全院(部门)范围内公示。
2.审核考察(3月17日前完成)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并对候选人进行考察。
3.师生评议(3月17日前完成)。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候选人事迹宣传介绍,开展师生投票评议,接受师生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。
4.综合评价(3月24日前完成)。由校学术委员会、校“三育人”工作委员会、师生代表等组成评议组,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。
5.评选公示(3月31日前完成)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二级党组织推荐意见、师生评议、综合评价等情况,进行研究审议,提出“树人奖”评审意见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。
6.审定发文。评选结果经校党委会审定后发文公布,并报送韩启德院士、袁明教授夫妇和绍兴市人民政府。
五、评选组织和要求
1.评选组织: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、校长任组长,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,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、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教师工作部、党委学生工作部、研究生院、教务处、人文社会科学处、科学技术处、教学质量评估中心、校工会、地方服务与合作处、校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“树人奖”评选工作领导小组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。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,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,党委宣传部、教务处、地方服务与合作处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,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。
2.评选要求:各单位要高度重视“树人奖”的评选工作,充分发扬民主,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评选的积极性,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,做到严守标准、严格程序,确保选出令人信服的典型,营造立德树人、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,为学校建设发展汇聚磅礴力量。
请申报的老师于3月6日下班前,将《9001zz以诚为本第三届“树人奖”申报推荐表》(纸质版一式2份,电子版1份)、个人近期生活照(电子版1张,大小不低于1Mb)、《9001zz以诚为本2023年第三届“树人奖”推荐人汇总表》(纸质版1份,电子版1份)以浙政钉的方式发送至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联系人;胡莹 联系地址:9001zz以诚为本C613(1)办公室2,联系电话:88345013